第二章 以系統論考察網路溝通
2.1 理論預設及基本概念
2.1.1 溝通與系統:社會存有論的圖像
2.1 理論預設及基本概念
2.1.1 溝通與系統:社會存有論的圖像
Luhmann 將溝通視為訊息、告知、瞭解(understanding)三種選擇(selection)
的綜合,直觀點說,三次「選擇」分別和(a)溝通什麼、(b)如何或是否溝通、(c) 對方瞭解(或誤解)與否有關。前章所述的傳遞模型,便太側重告知這面,因此 誤以為訊息可以原封不動地被「傳遞」。從資訊理論以及系統論的觀點出發,不 應該把溝通視為孤立的事件,而是應當設想到:溝通事件(運作)之間彼此形成 了相互指涉的遞迴(recursive)網絡。在數學中,遞迴原先意指數列內的數值之 間存在的運算關係,而Luhmann 則特別強調其時間意涵,即一個溝通運作對先 前溝通的記憶,以及其對於後續溝通而言的銜接能力(Anschlussfähigkeit;
connectivity)。要注意,這裡的選擇未必是個人有意識的挑選(choice),瞭解也 不預設Habermas 所謂的意見一致(agreement),而只意味著自我觀察到他者的
「訊息/告知」所具有的「意義」24。事實上,「訊息/告知」的區別意味著,
溝通總是在表明談論某些事物的同時,又隱含建立、維持、調節溝通過程的面向,
而只要他者知道她被自我所觀察,她就可以挪用「訊息/告知」這組差異,以操 控溝通過程(Luhmann 1995: 139, 143; 2009: 135; Qvortrup 2003: 144)。
系統論所理解的「溝通」和資訊理論有相當高的親近性。借助Bateson (2000:
24 如前一章所述,瞭解並不意指觸及對方心理(這有實行難度),而是依靠社會自己生產必要的 意義,而這是透過諸溝通事件的自我指涉網絡,限縮可能的意義來達成。簡言之,可以把「瞭解」
界定成自我的「訊息/告知」之意義(由溝通網絡限定界域!)被他者觀察到,如此,歧異解讀 便是瞭解的正常狀況了。至於Habermas 提到的意見一致(或意見不一),則屬於一個溝通結束 之後,對方接受「或」拒絕這個溝通的「第四次」選擇(Luhmann 2012: 37; 1995: 141, 1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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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將溝通視為「模式化或冗餘性的創造」的想法,Luhmann 的門徒 Dirk Baecker (2011)建議用「選擇」和「一組可能性」(a set of possibilities)這組區別來理解溝 通。先說明冗餘性(redundancy),它意指「可預測性高於隨機機率的模式」(福 嶋亮大2012: 140),直白點說,一個溝通若要成功,或至少讓對方理解,它必須 要足夠冗餘、可預測或訴諸人們約定俗成的模式。這樣的陳述在自然科學上也有 其基礎,「因為訊息的資訊內容,是由所有其他訊息和第一個訊息的關係中機率的 變化來決定」(Baecker 2011: 7),這種關係論式的資訊觀已指出,若要告知(utter,
在以下引文譯為「表述」)或瞭解一則訊息,勢必都已預設了一組可能的訊息:
當某人表述一句話,這句話必定是從可以表述的一整組句子來挑選。這組句 子在說出之前就已經被決定。每當某人接收到訊息(例如讀到體育新聞……), 他都得依賴使此訊息可能發生的原先脈絡。確實,我們無法事先知道誰會在 何時贏,而誰又會輸掉。可是網球選手不會在足球賽中獲勝。選擇訊息的界 域(horizon)總是以某些方式、相當有限的詞彙被界定。因此,個人在瞭解 一則訊息時,不必搞懂整個可能性範圍。我們總處理著兩步過程。首先,是 一組受到界定的可能性範圍,接著,則是根據這組範圍,而非其他範圍,來 進行實際的選擇。(Luhmann 2013: 216)
因此,溝通的「選擇」其實牽涉了「雙重選擇」。為了貼近社會學一般的理解,Baecker (2001: 66)以 Giddens的「結構二元性」來重述此觀念,「一組可能性」和「選擇」
在此分別代表「結構」與「行動」,前者同時是後者的中介和結果。在此意義下,
「瞭解」和「一組可能性」的再生產有關,即牽涉參與溝通或延續溝通的條件 (Luhmann 2013: 221)。由於 Luhmann 將溝通視為社會系統的運作或元素,上述 討論一來有著存有論的意涵,二來,在認識論上,也提醒研究者對個別訊息的理 解,必須參照該訊息背後的溝通脈絡、模式或可能性範圍,而這就要追問溝通的 模式化是否已經發生,以讓個別溝通被挑選出來?要記得,不只是那「一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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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就連挑出該訊息的那「一組」可能訊息本身都已預先受到篩選。
「結構」的概念正好能成為「溝通」和「系統」之間的橋樑。從「溝通」這 面來看「系統」,關鍵在於銜接能力的建立,而「只要溝通持續下去,論題結構 和冗餘而可觸及的意義內容就形成了。系統自己的關鍵數量(critical mass)就浮 現了,並帶來能接受或拒絕的機會。這讓系統自身和環境分化開來,進而可以處 理論題,使之成為溝通的意圖,進而生產出系統視為訊息的事件」;若從「系統」
這面來看「溝通」的話,由於系統總是面臨比起自己還要來得複雜的「環境」, 唯有系統形塑出自身有結構的(structured)複雜性時,系統才能化約(reduce)
環境中無可確定、無結構的複雜性;而結構,在此便可以對組成系統的元素(在 社會系統的情況下是溝通)之間的關係進行制約,換言之,對於下一個元素如何 銜接當下的運作,結構會提供一組可能的關係當選項,一旦下個溝通確實從這組 可能性中挑選,那社會系統的「期望」就會被履行(Luhmann 1995: 173, 283)。
結構讓系統避免完全符應環境,亦即,使系統與環境保持既獨立又依賴的關 係,這意思是說,讓系統只對於環境中的特定事物敏感,對其他事物則漠不關心。
系統能將外部的環境事件當作訊息來處理(並非意指訊息從外界「輸入」),再讓 此運作在系統內部銜接下去,藉此再生產系統及其結構,「系統用自己的運作來 再生產自身」便是所謂的自我生產(autopoiesis)。因此,系統是在內部處理它和 環境的關係,並藉由同一類型的運作自我生產,以求在運作上封閉。還必須補充 的是,系統和環境的區分並不是一種空間上的區分,一方面,系統能建立出自身 與環境的關係,另方面,元素也可能同時多重從屬於不同系統,例如政治新聞既 是政治系統也是大眾媒體的運作,這自然允許兩個系統以截然不同的方式,銜接 當下相同的這個運作。由此看來,一旦系統分化出來,社會整體的複雜性就會倍 增,因為社會整體同時是「政治系統」與「政治系統的環境」,也是「經濟系統」
和「經濟系統的環境」,諸如此類。
24 2003: 146),並且和溝通的象徵一般化媒介(symbolically generalized media)如權 力、貨幣、真理有關。在Luhmann 看來,功能只是系統分化出來的必要條件, 所拒絕的立場(Luhmann 2011: 73);其次,當溝通的選擇被歸因到系統自身,我們會談及「行動」,
而當選擇性被歸因到環境時,則會談到「體驗」(Erleben)。這四類歸因組合分別為: 其他行動選項時,貨幣將具有權力的效果(Luhmann 1976: 515-7; 2012: 206, 209-10,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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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c)個體可以將媒介「再特殊化」成形式(例如:廠商的定價可以視為穩固 化特定商品的交易或溝通條件;而消費者買/不買商品,則是對此溝通形式的接 受或拒絕)。由於這些在現象上簡單、功能上複雜的媒介,有助於將累積的成功 溝通經驗傳遞下去,因而能以高度抽象的方式,激發各特化領域中參與者溝通的 動機,並增強溝通整體而言的銜接能力,故可視為系統分化的指標(Luhmann 1976:
510-1, 520-2)。而即使本文的經驗探究範圍並非如經濟、政治等次系統那般巨大,
這裡的討論仍有啟迪的效果:從溝通理論出發,可以詢問:網路溝通是否、如何 根據不同情境分化?各種溝通成功被接受的機率又如何提升?
最後,我必須面對是否把網際網路或線上論壇視為功能次系統的問題。在此 必須先說明,網路本身也是一種溝通媒介,這裡的媒介較貼近日常理解,即一種 促進資訊傳遞的技術物,Luhmann 則稱之為傳散(dissemination)媒介。相較於 傳散媒介跨越互動的限制,讓溝通可以達及更多人,象徵一般化媒介則是限制使 用情境和範圍,但後者的浮現仍相當程度上仰賴於前者。回到原先的問題,其實 學界仍對於「網際網路是否算是功能次系統?」爭論不休26。我不打算在這場論 辯中選邊站,尤其,我所考察的個案僅限於大型論壇,也不足以回答此問題。可 是,我們仍然可以從系統分化的角度出發,看待論壇是否、何時以及如何發展出 自身特有的化約複雜性方式。在事物面向上,如前所述,發展出特有的「功能觀 點」是一個策略;而在時間面向上,將成功經驗的機制儲存成「記憶」,或處理 相關環境時增加系統過程的「節奏」,則是另一個策略(Luhmann 1995: 45)。就此 而言,一旦大型論壇形成自有的功能觀點、記憶機制和運作節奏,便能夠取得更 高的自主性。舉例來說,在論壇中討論政治這個運作本身是政治系統的元素,若 和一般的政治溝通(如:政令宣導)並無二致,那論壇在此不過就只是一個平台
26 對此問題的爭論,可參見 Lars Qvortrup (2003: 175-81)的整理,他本人便站在較中庸的立場,
主張網路是有自我組織能力的傳散(dissemination)媒介,而這又取決於:通訊協定、連結機制、
可自我翻修的技術特性(如:程式碼)、以個別使用者對論題的興趣作為篩選溝通判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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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反之,揶揄、惡搞等在正式的政治溝通中形成機率較低的形式來進行溝通,
卻在鄉民文化中備受鼓勵時,論壇或看板的溝通模式,便不再單單受到其討論的
「論題」特性所約制,遑論單方面的操控。正如大眾媒體作為功能系統,也並非 政府的傳聲筒,而會以自身方式處理政治論題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