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以系統論考察網路溝通
2.2 實質分析框架:考察網路溝通的諸面向
2.2.1 外部脈絡與語意
接下來,我要介紹本研究的分析框架,它由六個較具體的中型概念組成,但 我仍會討論一些Luhmann 的後設或中距理論。在社會系統由溝通組成的假定之 下,可以區分網路溝通或論壇或看板的「內部模式」──包含論題、判準、文類、
圖式、語意;以及作為環境的「外部脈絡」。儘管個別的既有經驗研究並未言明,
但多少已提醒了論題和文類的重要性,因此我將分別在前兩節花較多篇幅處理這 兩個「社會(期望)結構」的主要面向,如何和系統理論的接枝。由於在探究論 題和文類時,我將分別觸及判準和圖式的議題,我也會分別在前兩節以些許篇幅 探討。至於先前已花相當多篇幅處理的語意,我們先在這一部分餘下的段落,和 外部脈絡一併討論。
關於外部脈絡,必須提醒的是:在系統論看來,人(human being),是社會 系統的「環境」之一。因此,有別於「線上社群由使用者組成」的俗成想法,我 將把「使用者」當作「外部脈絡」的一部分。可以補充的是,根據張元力(2005:
6-8)的整理,「社群」在經驗研究上常被等同於「相似人群的集合」,這就忽視了
「社群的界線不斷由溝通重塑和維持」之洞見,其後果則是讓社群(或看板)中 溝通所呈現出的性質,常會被歸因到使用者或論題的屬性,而沒有考慮到網路空 間內部的先前溝通脈絡。在此,以蕭煒馨(2010)的術語來講,從「溝通」而非「使 用者」35出發,未必是把使用者排除在外,而是將其視為在若干條件下才和系統
35 為避免「社群」一詞空洞化,並被等同於「使用者」,我將以「成員」一詞來指稱線上的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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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耦合的環境條件。在此,我便會站在此後設理論立場,藉由提出幾個適合 以歷時-比較視野考察的中型(meso-)概念,盡可能令分析框架貼近研究對象。
相較於在論壇內部網路溝通所建構的五個結構性面向,「外部脈絡」也起著 約制內部溝通模式的作用。這個概念的構想源於Nancy Baym (1998: 40-1)對線上 社群的研究,我在遵循Luhmann 式系統論的前提下,稍微修改其定義,並界定 出五種相當異質的外部脈絡:(1)論題所屬的外部次系統、(2)使用者、(3)其他的 功能次系統、(4)論壇外部的網路空間、(5)技術架構。前兩類和「論題」有關,
因此隨後再加以介紹(雖然使用者未必總與論題特性有關)。關於第三點,諸功 能次系統除了以「討論對象」的方式在論壇呈現,也能夠(3)以其他方式影響網 路溝通,例如大眾媒體提供論壇藉以討論的報導,或法律管制網路言論等運作,
都屬於外界對論壇施加的成效(performance);至於(4)論壇外部網路空間的影響,
則和網路文化的擴散有關;最後,(5)架構(architecture),指的則是技術條件在 物理上控制特定行為可能性,它多半是無意識地作用,因而和訴諸個人有意識內 化的群體價值觀或道德的「規範」不同,在線上社會,諸網路平台可以根據程式 碼的差異而分化,即使是批踢踢,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曾有架構的革新36。
語意的資料便有助於研究者觀察網路溝通脈絡的諸結構性面向,無論是論題 和判準,或是文類和圖式。因為這些「運作」或「結構」可能被網友自我觀察、
描述,而這就形成了第一類論壇的語意,即(1)「網路空間的自我描述」;相較於 此,論壇的(2)「對外描述」(如針對看板論題的描述),也能形成語意。若對照 大眾媒體的例子,兩種語意可以對應到自我指涉/異己指涉或告知/訊息的區分。
36 若從問題/解決的圖式來看待線上社會的演化,和西方或日本相比,台灣在面對網路文化的
「問題」時,「解決之道」較常訴諸「規範」,而較少訴諸特殊、新生的「架構」,亦即在程式碼 上進行革命──例如Facebook 改寫了網誌(部落格)的定義、Google 以不同的演算法改變了搜 尋引擎的生態、2ch 以匿名和歸檔的方式杜絕排除新手的社團式社群產生等等(濱野智史 2011)。
在台灣的BBS 界,即使個別站台有架構上的變革,也多是在同個介面下改良,如設計推文功能,
這或許和BBS 在程式設計上,所提供的可能變異範圍,較不如 Web 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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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一則政治新聞,一方面報導了政治(作為論題),另方面本身也是大 眾媒體系統的運作,此運作可以被反省成功能,例如思考「以這樣的角度切入新 聞」之效果。儘管如此,在論壇或一般的溝通中,「反思」通常是在例外狀態才 會發生,因為恰恰在溝通失敗時,才會激發人們「談論溝通的溝通」(=後設溝 通)的需求。在對外描述或異己指涉方面,即便大眾媒體未必常在社會大眾面前
「自我描述」自己的運作,但它能夠反思社會的「問題」,並藉由製造「圖式」,
替社會的自我觀察提供指引(Luhmann 2006: 42, 215; 1995: 143, 410, 443)。就此而 言,論壇,特別是大型論壇,在此功能上可說是大眾媒體的對等項,當然,兩者 作為「社會之自我描述」,所呈現的內容非常不同。綜上所述,論壇的語意一方 面體現了看板或論壇對網路溝通的反思,另方面則為社會提供自我描述,具體而 言,「流行語」的文類,便常反映出使用者經驗的濃縮及期望的確證。
最後必須澄清為何我未把「規範」納入主要考察的結構性面向。事實上,雖 然我相當仰賴「板規」的資料,但在我看來,這種網路的明文規範,從中距理論 的層次看,是較為衍生的現象。我就根據Baym (1998: 60)對特殊/一般的網路規 範之分來談。在特殊這面,若個別看板有制定自身規範的需要,通常是板友人口 上升後的結果,但就規範牽涉的是「偏差/順從」這組差異而言(Luhmann 1995:
244),新規範的制定或執行,常是為了維持既有的溝通脈絡、壓制新興的溝通模 式,或者相反,眾人決定容許、正當化新興的溝通模式,無論是在以上的何種情 況中,規範本身都並不足以解釋結構的樣貌,至多只是描述了結構的樣態;其次,
在網路上,確實有些較為普遍的約束性規範,可是,正因為這些在1980 年代末 浮現的「網路禮儀」,很早便已普及化並穩定下來(在台灣最遲在2000 年以前),
這就很難將它視為推動鄉民文化形成的動力。雖然,規範的特色就是,當相對於 溝通脈絡的偏差(或偏離)發生時,會以「問題化」(problematize)的方式浮上 檯面,從這點來看,將看板規範視為語意材料(但並非主要推動歷史發展的結構 性面向!)並視其為考察「鄉民」何時「誕生」的指標,仍然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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