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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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
本研究希望藉著理論回顧與個案分析,以傅柯的統管理性理論以及 Beck
(2004)的風險社會與反身性現代化理論為架構,討論國家機關、公民社會與高 科技產業等重要行動者的相關論述與行為。希望能回答下列問題:在台灣發展歷 程中,國家機關如何扶植高科技產業?產業政策的背後隱含著何種意義與價值?
在全球生產網絡影響下,新自由主義以及發展型國家如何影響台灣的國家理性和 統管理性?當風險社會逐漸形成,國家機關受到反身性現代化的何種挑戰?又如 何回應新興風險帶來的衝擊?針對高科技產業發展的新興風險與影響,公民社會 如何反思與行動?又透過何種途徑去制衡與影響國家機關以形塑新統管理性及 統管技術?
自 20 世紀現代化與工業化發展以來,主流公共行政的目標,一直都設定在 如何藉著管理方法與專業能力進步來追求更佳的經濟表現、行政效率與增加生產 力。其背後預設的實證主義與功能主義哲學,即希望透過科學管理方法與政府部 門科層化的組織結構與功能設計達到提高績效的目的。但這些方法卻無力掌握複 雜的社會情勢變化與民眾介入(Jun,2006:33)。除此之外,傳統選舉代議士立 法、官僚依法行政的代議民主模式也發生了很多醜聞與問題,使學者除了思考以 強化公民參與的方式來改善民主課責的「社群主義」途徑之外,也開始關注公共 政策過程中的「論述」問題。希望透過解構與分析政策論述的內容,來了解與分 辨那些是真誠的陳述、那些是虛假或似是而非的推托之詞,並且釐清各參與者的 動機、目的與價值(Fox、Miller,1995:5-7,11-13)。更進一步來說,分析公共論 述有助於達到 Habermas 所期待的理想溝通情境,也使得民主行政所期待的公民 參與和公民意見表達具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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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追朔「論述分析」的方法緣起,傅柯的相關著作是不同學科領域所共同公 認的鼻祖。他自身的研究其實並未使用論述分析一詞,而是由採取考古學分析
(Archaeology)與系譜學分析(Genealogy)這兩種不同的學術途徑來分析文本。
傅柯認為除了傳統上「說者」與「聽者」相互溝通的過程外,所有知識訊息傳遞 的現象都可以稱之為論述(discourse),其背後有著複雜的意義結構、權力關係與 機制(Foucault,1993:29-30)。論述是由各式各樣的聲明或陳述(statement)作 為基本分析單元、透過複雜機制所組成的。其中的每個陳述都是獨特事件,屬於 複雜網絡關係的一部分,同時與許多其他的陳述互相引用、對立。所以必須去關 注陳述的背景脈絡:例如陳述者是「誰」以得知陳述者的背景、能力及知識;透 過陳述發表時是在何種制度「場域」以了解陳述形塑時的空間情境與條件;從說 者在場域中是以何種「位置」發表陳述,則可以了解陳述者與發生場域之間的相 互時空關係(Foucault,1993:133-140)。
傅柯在後續的系譜學研究中則更進一步擴展了研究範疇,開始關注權力鬥爭 與權威等不同的力量在論述上的展現過程。他認為我們現今所認知的知識與觀念,
在歷史上並非一成不變,而是相當不穩定且斷裂的。以刑罰與監獄為例,論證在 各個時代的懲罰制度都是為了展現權力的社會控制,各種不同的方式都有其邏輯 及解釋(Foucault,1992)。延伸來說,各種制度、論述、知識及觀念都受到權力 的影響,在同一個空間裡相互交鋒和鬥爭。就因為權力的作用,使得陳述之間有 著不均衡的相互關係,有些陳述被其他陳述所支配、所容納;有些陳述則被排斥、
推擠到體系的邊緣(Baert,2005:163-165;倪炎元,2000)。從 Foucault 的視角 來看,各種的行政文書、法院判決、媒體報導與新聞都是透過不同機制、社會控 制系統與複雜權力關係所生產出來的論述。故研究者應該可以從論述的內容、形 塑過程與背景脈絡來追溯分析,了解在現象背後潛藏著何種產生的遊戲規則與權 力支配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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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行政領域,承襲 Foucault 後現代主義與 Habermas 批判理論的思潮發 展出了後實證主義(postpositivism)政策分析(Buchstein、Jörke,2012),也積 極倡議以論述分析作為政策分析的其中一種重要方式(Fischer、Gottweis,2012:
8)。受到邏輯實證論影響,傳統政策分析認為公共政策與其他自然事物無異,都 可以用科學、統計方法來收集調查資料。最後藉著這些經驗資料建構出理論模型,
推導出各種社會現象背後潛藏的法則,以解釋與預測未來的社會現象發展。故實 證主義的預設社會是客觀存在的外在真實(reality),只要研究者秉持著客觀、價 值中立的態度進行研究,就可以逼近真實。同樣的,公共政策只要摒除外來政治 的干擾,就可以運用專家設計出科學理性上的最佳方案(Fischer,2003:4-11;
Jun,2006:43-46)。
但後實證主義政策分析則採取社會建構論觀點,其拒斥社會是單一客觀真實 的看法,認為人類對社會的想像是透過許多不同的論述、語言、觀念與文化所建 構出來的多重真實(Berger、Luckmann,1967)。所以研究者不可能排除自身的 觀點與價值去「客觀地」進行研究,而是要去分析現象背後的脈絡,理解不同行 動者眼中的社會真實。同樣的,公共政策不會僅有某一種最佳的政策方案。政策 分析者應該要理解政治人物、企業家、民意代表、公民等各種不同的政策行動者 與利害關係人的價值、動機與利益,從中分析解構出政策問題中不同價值相互結 合、衝突的多重樣貌(Fischer,2003;Stone,2007;林子倫、陳亮宇,2009;彭 渰雯,2006)。所以,後實證的政策分析常使用論述分析、政策論證、詮釋框架 分析、參與式政策分析等質化分析方法,與實證主義政策分析所常用的統計分析、
成本效益分析或風險評估等量化分析方法有所差異。
而經過多年的演變,Hajer 與 Wagenaar(2003:1-30)認為現今社會是政策過 程不確定更高、結構更開放、行動者與權力更多元分散且相互依賴的網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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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透過研究了解各方行動者如何界定問題、如何相互連結和參與政治行動及如 何處理矛盾與衝突。進一步來說,政策分析者應該協助公民了解政策論述背後所 隱含的權力與利益關係,盡力調和各方因資源與權力差異所造成的知識與溝通能 力差異,使公共政策擺脫專家獨佔的局面(Fischer,2003:221-223)。
本研究將運用論述分析模式來試著去解構各個案中不同行動者的政策論述。
藉由分析政策論述用語(terms of policy discourse)以及分析政策實踐(practices),
來呈現出社會網絡中各方的意見與價值差異。政策論述的用語,包括其描述故事 情節(story lines)、新的政策詞彙以及隱喻(metaphors)等。藉著串起原本不相 關的現實現象,幫助人們拼湊與了解政策議題中的知識與經驗。若有一方行動者 透過重新詮釋意義,讓故事情節產生變化,可能就會成為政策變遷的影響之一。
此外,還要分析政策執行的情況。規則與結構除了存在於言語以外,也會反應在 制度實際的設計與實踐之中。所以,從論述產生以及論述間衝突前後的政策執行 與制度樣貌,就可以更加確認是哪方論述佔上風、成功地完成論述的制度化程序。
本文將選取近來高科技產業發展過程中幾件明顯引起社會廣泛討論的個案,
包括霄裡溪光電廢水污染事件、中科三期開發爭議、中科四期開發爭議、日月光 污染案、高科技廢水管制標準制定以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法歷程等,作為研 究標的。以個案相關的次級資料作為分析主要素材,並輔以研究者參與議題過程 中所得到的第一手檔案文件與觀察。藉由從各種不同的資料管道和來源廣泛收集 相關資料,而擴展對議題的了解與認識。透過多重證據來源呈現出對相同個案現 象的不同解釋,會較僅倚靠單一來源更嚴謹,也可以處理構念效度(construct validity)的問題(Yin,2001),希望藉著對台灣的重要案例交互比較和行政過程 微 觀 分 析 , 補 充 過 去國 家 研 究缺 乏 微 觀基礎 ( state research without micro-foundation)的不足(黃崇憲,2008)。收集資料的類型包括報紙新聞、雜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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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於討論高科技產業如何產業升級(瞿宛文、安士敦,2003)、經濟轉型與創新 過程中的國家角色(王振寰,2010)或是以科學園區的環保問題為主軸(Chiu,
2010;Huang,2012)。而較少見到「政府如何回應內部其他機關對高科技產業政 策的制衡與挑戰」或「政府如何減輕公民社會與其他機關對高科技產業政策的衝 擊」等等議題的討論。
本研究希望一方面藉著研究者本身對於高科技產業、霄裡溪案例以及責任高 科技運動的第一手參與,累積了對研究主題的長期觀察。同時收集與研究分析相 關的倡議團體內部文件和政府公文和會議資料。藉由重要個案的整理、耙梳與論 述分析,提供發展型國家理論在微觀層次的研究基礎,增加對於具體政策運作的 了解;另一方面,釐清與討論個案中各重要行動者論述的背後預設因何種差異而 導致了衝突產生。透過探討高科技產業政策下國家機關內部矛盾及其對於高科技 產業與公民社會間的互動與衝擊的調適方式。可以了解政府如何運用行政手段與 政策工具,以此來控制與確保政策不致於因其他機關制衡或倡議團體干擾而偏移。
希望藉著對上述重要個案的歷程耙梳與微觀分析,增進公民社會對於公共政策行
希望藉著對上述重要個案的歷程耙梳與微觀分析,增進公民社會對於公共政策行